首页 > 实时讯息 >

青农商行股东力推“三季度分红”,董事会为何硬气说“不”?

时间:2025-08-22 10:11:00

来源|中访网

责编|李晓燕

8月19日,青农商行发布公告,称收到同发裕(深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连续三年实施三季报现金分红的临时议案》。同发裕作为基金管理人,代表旗下3支基金并受11名自然人股东委托行使股东临时提案权,提议青农商行在2025 - 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进行“三季报现金分红”,且分红比例不低于各年度三季度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30% 。

股东方提出这一提案有着充分的理由。近年来,青农商行业务规模不断拓展,盈利能力与资本实力持续提升,现金储备较为充裕,在保证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并满足中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具备实施三季报现金分红的客观条件。持续、稳定、可预期的分红政策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青农商行市值管理水平,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银行良好形象,同时也能促进可转债持有人转为股东。再者,监管部门持续倡导上市公司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高分红频次,青农商行适时推出三季报分红符合政策导向及行业趋势。

然而,青农商行董事会却在收到提案后迅速召开临时会议,决定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指出,该临时提案的议题及内容为中期分红及董事会授权等相关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下一年度中期分红授权事项由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董事会仅有权在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比例上限范围内制定方案,而无权在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比例下限基础上自行决定具体利润分配分红金额或比例等分红实施方案,所以本次提案内容不符合规定。

回顾青农商行的分红历史,自2019年上市以来,已累计实施过6次现金分红,累计分红现金42.78亿元,历次分红的平均分红率约为21.19% ,2024年度分红比例为23.34%,合计分红金额为6.67亿元。尽管有过这些分红举措,但此次股东提议的三季度分红仍属罕见。此前,虽有部分银行试水三季度分红,如去年10月底重庆银行推出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77亿元,但总体而言,实施三季度分红的银行并不多。

在银行经营层面,青农商行并非一帆风顺。从业绩数据来看,其归母净利润在2021年达到30.7亿元的峰值后,2022年出现24.4%的同比下滑至23.2亿元,2024年虽回升至28.6亿元,但仍未恢复至历史最高水平。营收端波动更为显著,2022年营业收入打破此前连续增长态势,出现3.4%的同比下滑;2024年营收110.3亿元、同比增长6.9%,但净利润率从2020年的31.1%持续回落至25.8% ,盈利质量面临一定压力。这种业绩的起伏不定,使得银行在分红决策上更为谨慎。

除了分红争议,青农商行在业务布局上也有新动作。不久前,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吸收合并山东金乡蓝海村镇银行、平阴蓝海村镇银行和日照蓝海村镇银行,并将其改建为分支机构的议案。此举旨在贯彻金融机构改革政策,进一步增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能力。实际上,这已是该行年内审议的第二批“村改支”。今年6月,该行就公布了吸收合并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山东沂南蓝海村镇银行、济宁蓝海村镇银行并改建为分支机构的议案。从其旗下村镇银行的经营状况来看,2024年年报显示,9家村镇银行中有5家在2024年净利润发生亏损,“村改支”或许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经营效益的重要举措。

从行业角度来看,银行的分红政策不仅影响着股东的利益,也反映了银行自身的资金状况、发展战略以及对未来的预期。对于青农商行而言,此次否决股东的三季度分红提议,虽基于合规性的考量,但也凸显了银行在平衡股东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之间的艰难抉择。在未来,随着监管政策的持续引导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青农商行如何制定更为合理的分红政策,在满足股东回报需求的同时,确保自身可持续发展,将是市场关注的焦点。